Ash

某 个 和 平 的 夜 晚

【嘎晰】九四年的维纳斯

从十月底开始就一直在写,应该是近期最后一篇srrx相关了。

一个烂尾的青春狗血故事,有点长,文风半路失踪。不想看可以划过,反正也没有什么值得看的亮点。

最好不要以为是什么甜甜纯爱剧((。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阿云嘎在回忆录中这样写下,“他也许同我年纪相当,也许不再变老。谁知道呢。”」




一切的开始可以追溯到很多年前的一个六月。但是不论喜欢与否,一个讨厌的事实是——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有些乏味的夏天。一切如常,雨水丰沛,骄阳似火,拥有无数个昏昏欲睡的午后。后来阿云嘎每一次对往事的回想总是从那个传奇的,闪光的夏天开始。他想起血,盐粒,死亡,爱和欲望,想起劣质笑话,滚烫的月亮,抽帧镜拍摄的金色光斑里的侧脸。那一年,在历史上被后来的人称作伟大的1994:王家卫和昆汀塔伦蒂诺从此名留影史;《黄金时代》同样在那年问世;红磡一夜唱响了中国摇滚乐最辉煌也最痛苦的年代。属于阿云嘎的1994年充斥着表面英雄主义实则狗血浪漫的色调。一切的记忆都是潮湿的,像透过鱼缸看人,充其量看到的仅是一只变形的大鼻头。但总的来说,阿云嘎拥有一段非常热烈的少年时代,虽然狗屎,但是起码是热的。肖杰说过一句几乎所有父母和班主任都会说的话:照你这磨蹭的,吃屎都赶不上热乎。阿云嘎和他中学时代最亲密的好友郑云龙曾经在许多场所认真地探讨这句话。郑云龙举着筷子,一边吃排骨一边谈论从身体另一端排出来的东西,神色飞扬,丝毫不顾及旁边女生的痛苦感受。这种劣质笑话在当时的校园里并不少见。实际上,在任何一个时代的学校里都会孕育出相应的关于排泄物的笑话,从男厕所墙上的暗黄色印子到如果厕所没纸你会怎么办。阿云嘎哈哈大笑,余光瞟到盘中咖喱土豆,顿觉反胃,从此对食堂咖喱土豆和郑云龙的笑话水平心生嫌恶。

阿云嘎一点也不讨厌郑云龙。他们会互抄完形填空答案,他们会亲切地称呼对方为大龙和嘎子,他们还会在彼此的QQ空间留言板写下当时最美好的祝福:zyl/ayg,跑堂狗。尽管郑云龙是全班最英俊的男生,但这不排除上历史课时常有人指着书上的三星堆青铜面具再指着他惊叹相似性。阿云嘎把历史书上的那个青铜面具沿着轮廓剪了下来立起来。郑云龙看到后第二天把生物书第二十三页的肌肉女人也剪了下来。他悄悄戳戳阿云嘎,说了一个廉价笑话:看,你将来老婆长这样。阿云嘎当然没有笑,他觉得什么都不如他的三星堆来得经典。他转着晨光中性笔,偶尔在语文书上画个王八,王八壳子上写zyl,xj。政治老师是个怯弱的中年秃头男,郑云龙坐第一排也丝毫不惮,头低低地埋着,按九键按得飞起:他周末回家在qq上认识新网友,头像是个带粉蝴蝶结的小企鹅。小网友名叫紫色水晶——这是郑云龙在她的网名中辨识出来的部分。郑云龙和紫水晶聊得热火朝天,小灵通消息记录里爆满,还不舍得清内存。他的真挚爱情在看到水晶妹妹的玉照后告终,一如饶雪漫的疼痛小说。郑云龙不符于他的外表,在整个高中期间都没有谈过恋爱,后来他与他的大学女同学结婚并育有一子,阿云嘎甚至作了他婚礼上的伴郎。但那都是离1994很遥远的事情了。

 

现在看来,郑云龙最初的网络艳遇和阿云嘎一手制造的立体三星堆应当是1994年夏天的高光时刻,在一所中学里可供人发疯似的大笑的机会并不多,剩下的日子则乏善可陈。无非是刺眼阳光下的皱眉和困意,飞虫似的扰人清梦。啊,伟大的1994,从一个永恒的金色夏日入场,再也没有停止过。少年阿云嘎轻易地被这种激情冲昏头脑变作堂吉诃德。他骄傲自大,他热血沸腾,他像一些被拜伦式英雄主义所感染的小说爱好者一样崇尚浪漫,爱与自由。然而阿云嘎讨厌书。他不见得有多喜欢几何与代数,准确的说,他痛恨那些规定以内的东西。但是终于——将要再强调一次——在这个伟大的年份,英雄阿云嘎实现了他的第一个梦想。夏天丰饶的子宫孕育了阿云嘎,诞生了郑云龙,而亲吻了王晰。他似乎不是从血肉中站起,而是从海上的泡沫里如爱神般缓缓升起的。如果晚年的阿云嘎要写一本回忆录缅怀自己还不是英雄的少年时代,让我们记住这个十五画的名字,狡猾地骗阿云嘎交出了自己最初滚烫的血与爱情。那一年,王晰正式进入中学,他成为了少年班最好的学生。

 

1994年普通的一天。阿云嘎穿梭在学校后门的批发市场里,正实行一次邪恶的逃学计划。铁灰色的天压下来如一张苍白的脸。这座城市半个世纪以来由重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仍会持续到下半个世纪,直到第一批制造污染的人死于肺癌,死于他们的造物。没人会在意这个穿宽松牛仔裤和白色T恤的男生,头发沾着灰尘和烟味,衣服上有一小片摩托车的那种油污。几乎一整个城市的职业高中都分布在一中附近,更多少年辍学打工四处游荡。他的牛仔裤边有几个小孔,是学抽烟时姿势拙劣,不小心烧的。

直到那个男生从后面叫住了他:“同学。”

阿云嘎手插裤袋,停顿了一下,想装作没听见。

那个男生又叫了一声。阿云嘎转过身手搭凉棚,眼睛被地面反射的白光刺得睁不开。男生身材瘦削,肩略窄而显得头颅格外大。他看着阿云嘎的那种表情是很诚恳的,甚至有点抱歉的。阿云嘎忍不住想起他爸问别人借钱喝酒的样子。他不知道这种卑微的表情何以出现在一个十七岁男孩的脸上,不过,他并不像讨厌父亲那样讨厌这个陌生人。那个男生穿着脏兮兮的帆布鞋和墨绿色条纹软领短袖衬衫,那衬衫也很不合身,领口大开,袖子晃晃荡荡,从一只袖管往里望能一直望穿到另外一只的开口。

阿云嘎一只脚点地看着那个男生。他有点黑,手臂内侧的皮肤略白一些,隐约透出几道蓝紫色的血管。他说:同学,最近的小卖部咋走啊。

 

阿云嘎和他走在墙根下,抬头看天空。那男生拖着个庞大的包很费劲地走,阿云嘎并没想帮他,但看他实在吃力的样子,开口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孩开口说话了,声音低沉磁性,但是是哑的,如断弦的大提琴:我叫王晰,你呢。

阿云嘎不搭话,一下子不能相信那低哑的声音发自这孱弱的胸腔。他突然转过身熟练地倒退着走,看着王晰的脸笑:我猜你是我们学校的吧。他很狡猾,并未说自己来自哪个学校。

王晰想了想,点了个头。阿云嘎跑跳着,灵活地翻过挂着“禁止攀爬”警示牌的围墙,说:我是逃学的,哈哈,你现在应该在上课才对。他回头看王晰是不是会翻墙。王晰拖着他沉重的壳竟然也毫不费力,阿云嘎一下有点不平衡。

 

王晰出来的时候阿云嘎见他拿了两包软中华。他瞪大眼睛摸摸鼻子,很意外:哇,高中生抽烟啊。王晰似乎更不好意思,他没有说话,低下头,一会儿把烟放进了书包里。两个人一下没有话题了,天突然开始下小雨,雨滴敲打头顶铁皮的声音慢慢大起来。王晰探出去半个脑袋,头顶毛蓬蓬的,扬起来的下巴到脖颈的喉核拉出一条很流畅的曲线,闭上眼睛。阿云嘎看着他的脖颈,他想到的第一个人是他的母亲。她以前时常穿颜色鲜亮的睡裙,蕾丝边粗糙得划手,每一次抱他都带来一股浓浓的香气。阿云嘎后来觉得母亲的味道就是那个浓烈的香水味,还有她浓白如牛乳的脖子,丰腴柔软。她有点胖,但从颈到前胸的那一段距离是她身上最有魅力的部分,实际上,他的母亲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女性。

但他不应该想到她,阿云嘎思索着。他书包里翻出件脏外套,想了想,给了王晰。他拿着衣服愣了一下,然后自然地朝阿云嘎挥挥手:谢谢你。

阿云嘎耸耸肩:到十四班还我。

王晰笑了一下。他的眼睛长得很特别,形状细长,眯缝起来像一头狐狸。他说:我二十班的。阿云嘎的外套盖他一个人足够,他肩膀窄小,身材瘦削,但加上那个巨大的包便差得远了。他看着王晰走路的背影,慢悠悠地淋着雨走,不像他一路飞奔可少淋些雨水。

王晰走很远时他方才想起年级里压根没有二十班,那外套还是郑云龙借他的。阿云嘎骂了一句脏话。

 

王晰跟着下课铃声站起来收拾书包。学生寥寥无几,几个男生还在争论思考题,全班唯一的女生抱着厚厚的辅导教材嘴里念叨着“借过”从他身边挤过去。她长得很普通,身材略胖,两条麻花辫硬邦邦的,王晰知道她会上课时旁若无人地照着小镜子绑头发。她是他的同桌,也是全省初中生数学竞赛亚军,前十名里唯一的女生。王晰不说话,他把脏兮兮的外套袖子挽起来露出瘦弱的手臂。一中在这个学期新开设了少年班,在全省都是先例。班里人不多,但包括九岁能独立解微积分的中考状元和全省计算机竞赛金奖,以及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小组第一名——他五岁的时候能背诵新华字典。少年班里最年轻的学生十一岁,个头矮小,穿着不合身的高中生校服,上课永远埋头打游戏机。在这里,老师的存在并不重要。几乎全班的学生都能够代替老师讲题,有的时候一道计算机题目光是学生提出的思路就能讲好几个星期。周小勤——与王晰坐邻桌那个女生出了名的好胜。她当年作为唯一一个女生摘下数竞亚军的桂冠,得尽了风光。王晰回应老师的最好方法就是拼了命地写笔记,他的物理课本记完笔记有两倍厚,由三种不同颜色组成,黑色是基础概念,红色是重点知识,蓝色是例题和解析。但大多数少年班的学生不写笔记,他们甚至没有课本,恶劣者上课将椅子拼起来睡觉。老师置之不理,因为他们是天才。

王晰背着他沉重的壳走过走廊。他太瘦了。夏天,他最讨厌的季节是夏天。1994年的夏天一如既往,女生手腕上的皮筋,沉默的中性笔尖和颈椎病,金色掩盖了它蒸发到空气中的那股沉沉欲睡的气息。再过两个星期,他们将和高二学生一起参加生地会考。老师统一下发了难度系数最高的教辅材料,一周之内写完并批改,下周会发一本新的。直到下下周五,他们应当掌握了所有初高中的生物地理知识要点,包括细胞免疫,激素分泌,洋流走向和季风特点。王晰发觉自己的头发留长了,他决定在这个夏天末尾去剪掉。

 

郑云龙果然来找阿云嘎秋后算账,阿云嘎回嘴大骂就你那破外套谁稀罕要。郑云龙踩了一脚他的鞋,问:哪个班的?

阿云嘎说:二十班。

郑云龙骂:靠,不早说,早知道老子到二十班去要了。

阿云嘎鄙夷地看着他:傻逼,年级就十八个班。

郑云龙说:你才傻逼,学校新开了个少年班,二十班。

阿云嘎问:少年班是啥?

郑云龙告诉他:把天才宝宝们和你这种人隔离开用的。

阿云嘎的眼前一下浮现出那天下午的王晰,他穿着墨绿色条纹垮肩衬衫,肩膀瘦窄,身材中等,背着沉重的书包,看起来不堪重负。旧帆布鞋和不合身的衬衫,那就是英雄阿云嘎最早的爱情形象,维纳斯王晰降临于东三省灰白色的天穹下,被夏天的雨水打湿了脏兮兮的羽翼。是的我们都知道维纳斯最经典的形象是个红发白肤的美妇,站在一个海浪中的大贝壳里缓缓升起。王晰,瘦弱矮小,拥有黑头发和狭长眼睛的王晰,显然不是这样的。但1994年的夏天伟大的地方在于它像阿云嘎所笃定的那样,具有英雄和浪漫的神性。或者说,那个夏天本身就是一位庄严的神。

 

「“但我不确定,或者——我不想承认,”,后来的阿云嘎如是说。他的紧张溢于言表,像一个生性羞涩的高中男生,“那个夏天,我不想承认,但它的确略显不同。”」

 

他从家里出来时,脸上新增了几道伤疤。暗红色的,受伤程度轻一点的是女人的指甲造成的。他的手臂上则有一道新鲜的,长约五厘米的伤口,是被一只珍珠白的发夹划破的,看着很是怕人。王晰蹲在屋檐底下躲雨,从笔袋里翻透明胶带。他用这个贴伤口,便宜又好用,但是运气不好很容易化脓。他报考一中是因为这所学校强制要求学生住宿,同时它的分数线在全市高排第二。他蹲着点了一根烟,他清秀的侧脸笼罩在烟雾和雨水里,因为过瘦而显得超出他这个年龄的成熟。他偷过那个女人的女士烟,也试过父亲的中华,他觉得女烟太甜了,中华虽焦油味重些,但可以接受。他一边用牙咬断一截胶带,一边听着屋里越来越响的尖叫和砸东西的声音。女人开始扯着嗓子哭。这种吵架时常发生。他有点听不下去了,抱起书包跑进了雨里。然后他想起来阿云嘎的外套,两只袖管脏得出奇,他犹豫了一会儿,站在雨里脱下外套塞进了包里,全身一下子被淋得湿透。他吐掉被雨水浇灭的烟头,那还有半根呢,他惋惜地想着,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继续踩着水走。王晰猛地停下了脚步,惊恐地瞪大眼睛,耳边一瞬间没有一点声音了,小腿肚子发抖。阿云嘎穿着白背心和大短裤蹲在垃圾桶旁边,小腿脏兮兮的,头发湿得一绺一绺贴在脸上,王晰看见他脚边有些深绿色的啤酒瓶碎片。阿云嘎恶狠狠地看过来,他满脸都是血。

 

王晰想都没想,用外套罩住阿云嘎可怖的脸,拉着他一直跑。王晰的继母搬到他家以后那间出租屋就空下来了。他小时候就很怕这间屋子,浓烈的劣质香水味和刺鼻的熏香在房间里的低空浮动着,不过现在的味道被淡淡的霉味儿和潮湿的雨水气息代替。这房子朝向不好,室内常年阴冷,据说还死过人,但现在显然没得挑。他把阿云嘎推进去,费劲地拉上两道防盗门。阿云嘎沉默地坐在厨房的昏黄色灯光下,灯管常年失修,一明一灭地闪个不停。王晰蹲在五斗柜前面翻医药包,他捏着一团棉花和碘酒坐到阿云嘎对面的椅子上,阿云嘎躲得比兔子还快。

“现在药店卖的碘酒都是新产品,不痛的,”王晰告诉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我试过。”他在桌沿边上敲碎小玻璃瓶,用棉签把碘酒涂到阿云嘎左眼下和鼻梁上的伤口上。阿云嘎仰着头,嘴唇离王晰微微翘起的上唇很近。他嗅到一股雨水的味道。

 

王晰又说:好险啊,再上去半公分就伤到眼睛了。怎么这么不小心。他看了一眼闭着眼睛的阿云嘎,语气平平淡淡的。你和别人打架了吧,我都瞅见碎酒瓶子了。

他向后一坐,把湿透的校服衬衫脱了,裸着瘦弱的上半身去找干衣服穿。

阿云嘎不说话,等王晰穿着个旧t恤回来后,他讲:你成绩很好啊。

王晰还没说话,厨房的灯管闪了两下,彻底灭了。他们俩同时站起身,阿云嘎看着那张脸慢慢地离开光环没入黑暗,才听到回答,但那个声音却一下子远了,闷闷的:他们都是天才。

阿云嘎本能地起身去摸索,他的手臂被按住了,那只手很冰冷,翻过来拍了拍他的小臂。

 

王晰放好医药箱回来坐下,说:你不要乱动,怕了你了。阿云嘎不动弹了,两个人在一片模糊的昏暗中相对而坐,看不见对方的脸,只有一个没有棱角的轮廓。阿云嘎能听到空调外机的轰鸣,

他的指尖按在冰冰的玻璃上,留下一个冷蓝色的,小而圆的印。王晰盘腿拉着自己的鞋带,听见阿云嘎的声音又响起来:那你也是天才嘛。

这回王晰沉默了很久才开口,喉咙里黏哑的声音像大提琴走调:我和他们不一样。

阿云嘎没法往下接了,还好什么都看不见,他并不感到尴尬。王晰起身的声音传过来,他马上起身想去扶他,被一只手轻轻按着肩膀坐回去。他隐约听见王晰的笑声:不会摔的放心,我比你熟。

阿云嘎感到有件衣服被塞到手里。王晰坐下来说:你的外套,还你。

于是他们就那样坐了一会儿。风在吹。影子在墙上摇动,让房间变成海底世界,他们像水草深处两条静静的鱼。直到王晰把阿云嘎的头扶到他膝盖上,小心地让他的脸向上,免得伤口感染。

 

阿云嘎小声地问他:你妈对你不好吧。

王晰的声音从上面传来:还行。

阿云嘎说:我妈在我好小的时候就走了,我都不记得她长啥样了。

王晰听起来有点疲倦:你别打架了,给阿姨省点心吧。

阿云嘎抱住他的膝盖头讨好地摇一摇,说:下次在学校见记得要喊我,我把我那个同学介绍给你认识。郑云龙,你上次穿的外套就是他的。

王晰轻轻地笑了:好啊。

 

阿云嘎醒的时候天是真黑了,但一整条街道都是亮的。他的耳后和发根被黏腻的汗湿透了。他站起来,头上盖了块蓝色的旧毛巾。王晰不见了。

 

王晰想躲闪,但有些不好意思,他脸上手上全是女人的指甲印,红通通的交错在一起。酒吧还有一个女驻唱,Mary和他一样大,但是很早就辍学了,性格大方泼辣。每次王晰抱着吉他进门都能看见她坐在一颗迪斯科球下面,穿一条带流苏的长裙,带着紫色的假发,眼影飞入鬓角。她喜欢唱英文歌,但发音蹩脚。这酒吧五点半营业,刚好是大部分职高放学的时间。据说当年有个职业高中的女生十七岁怀孕了,但没钱做人流,于是将孩子生在这间酒吧的厕所里。王晰虚弱地扶着厕所墙出来,他先前吐了一道,喉咙哑了。不过没关系,他一次唱两个小时,七点到九点,一个小时四十块,能挣八十块钱。王晰在这方面很谨慎,他只有全唱完了才会喝酒,中途喝倒了老板不付钱的。他把脸上擦的那些粉啊眼影啊洗了,Mary翘着脚盯着他看。她穿着一双黑色水钻高跟鞋,鞋跟那里被踩得破破烂烂的,挂在翘起来的那只脚上晃。

他们有时候会交谈。Mary四岁的时候全家搬来北方。她母亲移民去了美国,而父亲在她八岁那一年溺水身亡。Mary看起来比她实际的年龄要成熟,她以粉色为主色调的妆容脏兮兮的,眼角贴着闪亮的水钻。她一天打三份工付房租。Mary没钱的时候,王晰会借给她钱,有时候是二十块,有些时候,他也实在是拿不出钱来。有的时候唱到后半夜,王晰不敢一个人回家,酒吧的人造皮革沙发是他的床,睡着很软,就是有点冷。王晰低着头点钱,六张十块,一张二十,特别小心地对着灯光看了看钱上面的水印。八十块勉强是一星期的生活费,但还差得很远。Mary的男朋友介绍他去地下酒吧唱歌,一次能挣好几千元,但王晰不敢去。他也没那个时间,他需要比平常人多两到三倍的时间,写高难度的竞赛题目。他害怕被人认出来,更害怕被母亲知晓。王晰的后母祖籍四川,丰腴美艳,每个早晨都穿着一条珍珠白的裙子去买菜。她第一次展露出那种令王晰在后来几十年的人生中都为之感到极度恐惧的暴怒是在王晰的爹甩了她一个耳光后。晚回家的王晰,考了最后一名的王晰,找她要教参费的王晰会被她跳着脚尖叫骂得狗血淋头,揪着他幼嫩的耳廓吼你这个赔钱货扫把星,还老娘的钱。在比较严重的一次殴打事件后,王晰的左耳有两三天很难听见声音。

 

最后王晰无所谓地对自己笑了一下,背上旧书包走到酒吧外面。在酒红色和蓝紫色的霓虹灯管下,他看见阿云嘎站在那里,手插口袋,像一片闪光的海。

王晰单肩挂着书包,慢慢走下一个下坡。他唇红齿白,眼睛骄纵明亮,艳丽得如同夏季最后的黄玫瑰。阿云嘎终于找到了他觉得不对劲的地方,王晰身上十分缺少那种年轻男孩的,莽撞英武的血性。他把一切都考虑透了,过早地迈入柔韧沉默的成年岁月。因此他明艳,他温和,像一个成年男人或成年女人,恰到好处的稚幼,混合更多的成熟。噢,神是他那么痛苦那么理智,沉默的舌舔吻自尊的伤口;神又是他那么温柔那么宽广,轻轻地拥抱浑身是刺的少年阿云嘎,我伟大的1994啊。阿云嘎看见他的嘴唇一动一动,但是酒吧放的歌实在是太吵了,他完全没办法听见王晰说的话。他紧盯王晰的嘴,汗水流过太阳穴,两双年轻的眼睛在静止的人群里严肃地对视。王晰挣扎着凑近他大声说:你回去吧,这里不适合你。他在包里翻找了一下,攥着一把钞票塞到阿云嘎的手里,面额都不大,缺角的。

他们在涌动的人流里相对而站,像湍急的水流冲刷过两块礁石。阿云嘎想象王晰坐在教室里的样子,两条手臂叠在一起,认真地盯着写在黑板上面那些他一辈子都不会明白的题。王晰在草稿本上写写画画。班里最近发生了一件事,一个男生给隔壁班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信,中间写了一个函数式,王晰知道那个图像画出来是一颗完整的心。他撑着下巴,把那个函数式写在餐巾纸上夹到他挣来的钱里面。阿云嘎紧盯那叠零钱,他看见了一角白色餐巾纸,写了个他看不懂的式子。王晰的脸也在光怪陆离中扭曲了,阿云嘎一样不能读懂。他的眼睛是那么温柔那么悲伤,噢就像夏天的爱琴海和永远的不冻港。我的天。于是阿云嘎贴近王晰的面颊,不是对着他的耳朵,而是对着他的嘴唇说:我爱你。

 

王晰瑟缩了一下。他的身体像一片落叶一样摇晃着向后倒。他摸了一下后脑勺,诧异地摊开手掌。一个碎酒瓶滚到了他脚下。血是黏黏的,暗红色,滴到了阿云嘎的运动鞋面上。酒吧的霓虹灯和柔软的暖色路灯交替映在阿云嘎惊恐的脸上。酒吧门口还在放歌,放很大声很痛苦的摇滚。阿云嘎看着那张褪成惨白的脸,眼睛镶在眼窝里深深地陷下去。他慢慢地蹲下去,捡起一些碎酒瓶片,那些墨绿色的玻璃片落满了地面,就像我,爱,你三个字。

 

阿云嘎突然意识到1994是场彻头彻尾的骗局。王晰骗了他。他记得所发生的一切,但又好像不那么真切。他的一整个五月和一整个六月都在逃课,睡觉和发呆中度过,他从来没成为过英雄,但他偶尔会梦见父母的样子。阿云嘎不觉得自己能考上大学,他和郑云龙都一样,都对未来一无所知,一腔热血。他经常满脸是血地回来,有时候是因为打架,有时候不是。考完试的那天,阿云嘎和郑云龙去喝酒。酒吧一层有个年轻男孩唱歌,咬字有点蹩脚,用鞋尖打着拍子,唱得非常一般。阿云嘎看了一会儿,那个男孩涂了粉底和眼线,搽着玫瑰色的口红,土里土气的,又脏又漂亮,下流的那种漂亮。七月中旬的时候,阿云嘎像一个犯人一样被毫无尊严地扭送至社区健康诊所精神科。他被诊断为间歇性狂躁症,但程度较轻,按时服药和适度调整便可恢复。他对着病房的墙面一遍又一遍地画王八,画超人,写操你妈,像孙悟空在如来佛祖手心里撒尿一样。后来陪床护士扭着他的耳朵痛骂小逼崽子,阿云嘎不得不亲自把那些痕迹擦掉。王晰不得不在病床上躺了两个星期,头上绑满了白色绷带。他的灵魂在孤独中蒸腾成一片夏日的海。王晰一个人沉默地蹲在漆黑的厨房里,咬着下唇用透明胶带贴手臂上的伤口。他终于戴上了眼镜,头发茂盛生长如杂草。八月的最后一天,他坐到了理发店的镜子前面,发丝纷纷落下。他变成了一个普通的,驼背的,中等身材,肩膀瘦弱的高中男生。两个星期后,他和其他十一个天才少年并肩走进了生地会考的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起的时候,班主任慌张地跑进来。她抓住他的手臂,把他带进了办公室。他呆滞地听着电话线那一头传来的父亲颤抖的声音,那个女人从三十四楼像一只塑料袋般轻飘飘地坠下。班主任是个刚入职不到一年的年轻女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去抱了一下她的学生。王晰的脸贴着女人凉滑的裙子面料,他闻到一道奶油话梅味的香水气息。1994年是个伟大的骗局,真相被浪漫主义扭曲,模糊。王晰骗了阿云嘎,就像阿云嘎骗了王晰。王晰是少年班里唯一一个不是天才的学生,和其他早慧的学生比起来他永远是倒数第一。他从来就没用过无痛碘液,总是咬着牙扯下那些脏成灰色的透明胶带,有些已经结痂的伤口因此再度破裂。他们在下午五点安静地并肩站在河边,风骤然刮起。静谧闪光的水面不断地蒸发到大气中。在那个传奇的,一个时代开始之前的夏天,真正意义上发生过的事件仅仅只是少年阿云嘎递给了少年王晰一件脏外套,而他们一生中最初的夏日就那样结束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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